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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3-4-12 16:19: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2013年招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将就读我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第三条 2013年招收艺体特长生类别:器乐、舞蹈、声乐、女子篮球、羽毛球。
  
  第四条 2013年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2013年在渝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以内。
  
  第二章 艺术特长生报名与测试
  
  第五条 经我校与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商定,2013年器乐、舞蹈、声乐特长生由三校统一组织测试,共同认定测试结果。报名及测试等具体事宜见《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艺术特长生联合测试工作方案》。
  
  第三章 体育特长生报名
  
  第六条 报名条件: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重庆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在篮球、羽毛球项目比赛中取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
  
  第七条 报名办法:凡有意报考我校女子篮球、羽毛球的特长生必须按要求在报名截止日(2013年4月26日)下午16:00时前将《重庆市2013年“特长生”申报表》(见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2013年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经所在中学签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6日;地点:厚德楼1017办公室。
  
  第四章 体育特长生测试与认定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体育特长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并专门成立由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2013年体育特长生评审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特长生的资格审核以及专业测试,并提出拟选拔名单。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拟选拔名单基础上,根据报名考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结合学校校园体育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研究决定最终选拔名单并在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市招办审核并由市招办集中公示。
  
  第十条 测试地点:重庆工商大学体艺馆;时间:2013年4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第十一条 测试内容:
  
  篮球特长生测试内容:
  
  半场往返运球投篮;
  
  全场(或半场)比赛;
  
  羽毛球特长生测试内容:
  
  移动步法;
  
  正、反手击高远球及杀球技术;
  
  比赛
  
  第五章 特长生(艺术、体育)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特长生的招生对象必须为院校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工商大学的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按照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十三条 科技、文学等特长生的报名与测试请直接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2769696
  
  联系人:程老师敖老师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acgozs.ctbu.edu.cn
  
  第十五条 测试合格名单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十六条 学校特长生招生录取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进校后进入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或体育运动队,必须参加艺术团或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演出或比赛。
  
  第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特长生报名咨询请直接与学校招办联系。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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